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挥基金会在服务社会与文化传承中的积极作用,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了“边疆民族地区非遗传承教育项目”。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边疆民族地区非遗传承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现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方向
本项目旨在依托学校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教育资源,招募公益项目团队,组织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传承人、研究者及实践者进入校园,系统开展非遗知识普及、技艺传授和文化体验活动。项目致力于保护与传承珍贵的民族非遗文化,探索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路径,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强青少年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与自豪感,激发文化创新活力,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交融,巩固民族团结,提升基金会的社会服务效能,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文化传承教育品牌。
二、资助金额
本项目实行限额资助,计划资助1-3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金额1-10万元,执行期限为2年。具体资助项目数量及金额由评审组根据评审情况确定。
三、申请条件
(一)项目申请者不受职称限制,凡广西师范大学在职在岗教职工均可申报。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公益项目工作的能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工作。
(二)鼓励开展校地、校企、校际合作类项目。项目倡导跨学科、跨学校、跨部门、跨地区联合攻关,鼓励联合高校系统相关专家及与非遗传承公益项目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合作。
(三)突出目标导向。申请者应对所申报的非遗教育项目有深厚感情和深入理解,具有明确的项目执行方向及目标人群。
(四)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项目负责人及排名前3的参与者)在研项目数不超过2项,同一年度参与申报项目数不超过1项。
四、推荐名额
各学院(部)可推荐1-2个项目至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如无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不推荐。
五、申报程序
(一)材料提交
申请者如实填写《2025年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边疆民族地区非遗传承教育项目”申请书》(附件2)及《2025年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边疆民族地区非遗传承教育项目”信息一览表》(附件3),经所在学院(部)审核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9月25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育才校区财务保卫楼211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137904218@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申报2025年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边疆民族地区非遗传承教育项目”),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审流程
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日,接受师生监督。最终获资助项目将通过学校及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
六、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育发展基金会筹资与项目部,联系人:邹老师,联系电话:0773-5818169。
附件:
1.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边疆民族地区非遗传承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2025年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边疆民族地区非遗传承教育项目”申请书
3.2025年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边疆民族地区非遗传承教育项目”信息一览表
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5年9月16日